作者: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2022-03-04 10:39:22
各市剧协、省直院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我省戏剧传承繁荣发展,今年将举办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活动将选拔和推荐优秀获奖人员参加“中国(黄河流域)戏剧红梅大赛”总决赛。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办与承办
本次活动是“第十五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子项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山东省戏剧家协会承办。
二、活动宗旨与目的
弘扬民族文化,推出我省优秀戏剧人才。为我省戏剧从业人员提供展示才华和学习交流的广阔平台,检验和鉴定他们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山东戏剧艺术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参赛要求
我省所有戏剧剧种的演员、演奏员(含民营剧团、大中院校),年龄在15至55周岁者,均可报名参加。
1、每个参赛者的节目时长最长不超过8分钟、最短不少于5分钟;2人或2人以上的节目,最长不得超过12分钟、最短不得少于6分钟。超时或不足酌情扣分。
2、演员一律彩唱,演奏员须着装整齐、美观大方。
3、表演类参赛者,音像资料须配唱词字幕、保证质量。
4、器乐类参赛者,音像资料须有戏曲曲牌演奏和自选曲目演奏两项内容。打击乐须基功展示和伴奏、合成展示。
5、初赛视频资料应为近期录制,曾用于各类比赛的视频不可重复使用参赛。
四、举办方式与奖项设置
1、由组委会组成大赛评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选手进行初赛、复赛的审核评议。未通过初赛评委审核者,不参加复赛。
2、有条件的市级剧协、大型院团、大中院校可联合或单独申请初赛现场,其他一律报送演出U盘。
3、奖项设置:参加全省总决赛的选手按决赛成绩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比赛办法:比赛分设京剧专场、地方戏专场、器乐专场及其它剧种专场。
五、报送材料
1、报审表:纸质版(须盖章),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报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 格式,声音、画面须同步同期录制,原版原声,可多机位摄制,保证真实性,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
4、剧照:电子版,JPG 格式,清晰度高,能满足印刷要求。
5、生活照:要求同“剧照”。
6、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六、报送方式
1、各市剧协接受本地市相关人员报名。各市剧协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参赛者请于2022年6月1日前到所在地剧协报名(驻地剧协无正常办公者可以直接报送省剧协办公室),省直院团、高校由单位汇总后,集体报送省剧协,省剧协不再接收各市选手个人报名。个人报送材料为存有电子文件(①视频文件②剧照③生活照)的 U 盘和纸质文件(①报审表②身份证复印件)。
2、上报山东省剧协:各市剧协及相关省直院团、高校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将存有电子文件(①报送登记表(各市剧协、省直院团、高校汇总)②视频文件③剧照④生活照)的 U 盘和纸质文件(①报审表②报送登记表(各市剧协、省直院团、高校汇总)③身份证复印件)快递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省剧协1103室。邮编:250021。联系人:姚文正、梁清果,电话:0531-68978502。
请在报送截止时间之前寄出并告知工作人员快递单号。
七、注意事项
1、本届红梅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2、参加全省复赛的选手及市级剧协领队,组委会负责食宿。非参赛者及其他随行人员,食宿费自理。
3、大赛复赛在汶上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市报名工作,须确保在所有参加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下进行。
附件:1.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名各市剧协联系方式
2.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审表(表演类)
3.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审表(器乐类)
4.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表演类)
5.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器乐类)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2022年3月3日
附件5 第九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器乐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