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翔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26-07-20 10:23:47
当下,关于新大众文艺的论述和研究如火如荼。不过,对于何为新大众文艺,以及新大众文艺的范围界定,尚未有统一的看法。有些学者在论述新大众文艺时,其观察的对象有所差异和区分。譬如,不少论者从大众自主创作的角度出发,将王计兵、范雨素等人的“素人写作”视为新大众文艺的典型现象。也有一些学者在分析新大众文艺时,将其视为一种数字媒介视野中的总体文化生态。如在《“人民导向”与“技术驱动”:新大众文艺的历史源流、范式重构与发展路径》一文中,曾庆香将新大众文艺界定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下,借助互联网及其催生的算法、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媒介技术的驱动,呈现出普通大众广泛参与创作、数据驱动或人机协作、艺术门类互融互通、表现形态融合共生等新特征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大众文艺。”这实际上体现了对新大众文艺的两种典型的想象方式:一是在价值层面的界定。素人书写激活了延安文艺大众化运动的价值伦理,体现了大众文化主体性的空前提升,从而展现出新大众文艺的内涵。二是在总体层面,基于数字媒介对于新大众文艺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数字媒介和新大众文艺的同构性。即由于数字媒介的广泛性和数字大众无孔不入的影响力,数字媒介实际上形成了新大众文艺的整体生态。
在笔者看来,两种新大众文艺的理解方式各有其道理,前者侧重于新大众文艺的价值取向,而后者侧重于新大众文艺的形式特征。不过,对新大众文艺的本质的认识,仍然是一种价值判断。正如《延河》编辑部在《新传媒时代与新大众文艺的兴起》一文中所说:“人民大众真正成为文艺的主人,而不是单纯的欣赏者,这就是新大众文艺。”显然,仅仅是参与,并不能保证人民大众成为“文艺的主人”。只有从内容和内涵层面出发,使得文艺活动本身书写大众形象,满足大众需求,体现大众精神取向,才能不断实践文中所说的方向。以此为基本思路,可以厘清数字媒介与新大众文艺之间的关系:数字媒介为文艺提供了新的契机与可能,正是基于数字媒介带来的人机互动与普遍交互性语境,使得大众创作、大众接受与批评成为一种普遍现实。但数字媒介并非新大众文艺的本质,也并不必然带来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生态。故而,新大众文艺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动态结构,即大众在数字媒介的环境中,通过深入参与,逐渐建立文化主体性,进而生成总体维度的以人民为中心的进程。黎杨全在《新大众文艺:从媒介性到人民性》一文中以“从媒介性到人民性”来论述新大众文艺,亦显示出新大众文艺从技术话语向深层价值的演进。
具体来看,当宽泛地以数字媒介生态来指涉新大众文艺时,所面临的问题是:第一,新大众文艺虽在一定程度上指涉了总体上的“数字大众”,但在具体语境中,“数字大众”往往并不是一个总体想象,而是各种不同结构和样态的“分众”的呈现,其文化趣味和内涵表达具有圈层性、区隔性。这种小众的文化品位与“新大众”的总体想象存在不同。比如,数字媒介中各种小众爱好和相应的审美共同体,都各有其稳定的拥趸。但这种数字维度的“小众”与“大众”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做进一步辨析。第二,大众的创作、接受和批评,与大众文化主体性的生成之间存在复杂的联系。特定情况下大众的审美趣味和爱好,并非对大众自身的指涉和反映。如大众以数字文化消费者形象所构建的消费主体性,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数字算法、流量模式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电视剧市场出现了流量化、“饭圈”化模式,显示了形式上的“大众向”和内涵上的“人民性”之间的落差。
基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将新大众文艺予以层次性的呈现。首先,新大众文艺指涉了整体的数字媒介生态,这是对于新大众文艺偏重形式层面的大众参与的定义。在数字媒介中,大众和文本、大众和作者、不同文本之间的交互在不断发生。数字大众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民间话语场域,将一切文艺创作与生态都包纳其中。以传统的纯文学来说,尽管其写作、发行渠道可能以线下为主,但网络舆论亦会成为影响其作品评价、商业成就等的重要因素。同样,即使是纯粹的商业制作,亦会受到大众评价的深刻影响。这种现象在早期的数字语境中并不显著,但伴随着社会的高度数字化,以及数字大众文化主体性的提升,其影响力已经到了无法忽视,甚至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步。2015年,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上映,上映初期,其票房走势并不乐观,但在粉丝的助推和宣传下,电影最终取得了较大的商业成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后动画电影的文化走向。而“自来水”一词也正式被官方使用,展现出数字大众作为一种文化力量的“登堂入室”。
新大众文艺的具体呈现处于较为丰富多样的状态。首先,它包含了大众创作、大众接受、大众批评等一切“大众向”的文化参与方式与机制。由于大众与数字环境水乳交融,相应的技术要素(如人机交互、算法机制)便都成为新大众文艺的题中之义;同样,相应技术要素背后的环境支撑(如数字平台、大型网站)同样是新大众文艺重要的参与要素。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新大众文艺同样可以被视为大众文化在数字媒介当中的变化。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新大众文艺非常典型的下沉特征与通俗文化气质,是对大众文化的承袭。但同时,正如文化研究的学术脉络所显现的,当新大众文艺被视为与媒介生态本身密切相关时,亦带来了文化研究式的命题,即市场环境和数字语境在特定维度上可能会影响大众意识。故而,在新大众文艺的这一重定义中,市场以及其所塑造的数字技术取向如何影响新大众文艺,将是一个丰富而复杂的问题场域。
新大众文艺的第二种指向,就是凸显新大众的建构性,强调其“人民性”的价值指向。从历史逻辑来看,这一维度上的新大众文艺体现了延安时期文艺大众化运动的内在精神。不过从结构上,它将延安文艺大众化运动自上而下的建构,转变为一种大众自由自发、自下而上的生成。从具体内涵上,它将形式层面的主体性建构,转变为一种价值层面的人民性伦理的确立。即从创作主体性、接受主体性和批评主体性的表现层面,发展到在具体的文本形态中,生成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历史主体性”的建构。而在当代数字媒介生态中,这两者之间有着显著的距离。以大众接受为例,目前网络文学、短剧等数字艺术中所流行的“爽文化观”,显著受到市场机制和其伦理样态的影响。其对于大众的想象和呈现,与人民性伦理的表达还存在着显著的距离。故而,新大众文艺的第二种指向,实际上就是对具体文艺作品的内容分析和美学辨析,认为其基本的美学精神是对延安文艺大众化运动的承袭和发扬。但是,由于数字媒介生态的作用和影响,新大众文艺表现出更为深刻的下沉书写和通俗特质。此外,虚拟现实和幻想文化的流行,更导致了新大众文艺的文本题材已经无法被限制在现实题材的范畴之内。在此,新大众文艺实际上显现出“大众向”形式与“人民性”内涵的结合:“大众向”形式指作品能满足大众审美需求的通俗形式,使得大众能够沉浸其中;“人民性”则是指作品能够塑造大众形象,建构具备人民属性的总体指向和内涵。从当代文艺生态的历史走向来看,数字媒介生态早期,主旋律话语更多地靠近、融汇大众形式,典型表现是“新主旋律大片”的架构。其中最为成功的代表作品《流浪地球》恰恰是最具“大众形式”的科幻大片。及至当下,民间话语则开始从不同维度彰显人民性伦理,成为具有现实指向的主旋律表达。《浪浪山小妖怪》体现了以幻想文化表达人民性伦理的美学路径,而《给阿嬷的情书》则表现出区域文化中对于人民共同文化心理的深刻想象和表达。
总体来看,在对新大众文艺概念的使用中,确实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范式:一是将其与数字媒介生态同构,其考察重心在于相应的数字媒介环境和文本创作方式。二是将新大众文艺视为一种美学范式和标准,并进行相应的美学阐发。笔者认为,可以对此进行广义和狭义的不同定位:在数字大众参与的维度上,数字媒介文艺就是广义上的新大众文艺,其不可避免地受到大众审美趣味和大众评价的影响。而在表达人民性伦理和相应的“历史主体性”建构的维度上,新大众文艺就是一种具体的、深刻的美学标准。其中,大众形式是在“大众向”的审美趣味引领下,自由自发生成的;而“人民性”则是其需要进一步加深与发展的方向。两者之间是一种从形式到内容的递进关系,亦是一种彼此交融、构建典范的新大众文艺美学形态的结合关系。
(作者系西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