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左 岸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4-06-24 17:58:51
【事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叫停电视台播出《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节目
【观点】 一些电视养生节目借健康、养生的幌子行广告之实,理应及时叫停整顿
针对近来一些电视台播出的《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节目违反《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节目形式变相推销药品、保健食品等,误导广大消费者的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这两个节目,并对其他养生类节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凡属内容和表现形式相类似或者其他变相进行广告宣传的养生节目,一律停止播出。笔者以为,就当下我国电视养生节目乱象丛生的发展现状而言,此举无疑值得点赞。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一场“养生热潮”也随之而来。于是乎,各种名目的电视养生节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电视荧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的养生保健类节目有几十档。从中央台、到各省级和地方电视台,几乎都有一两档与养生保健有关的栏目,播出时间涵盖了从早到晚的各个时段,内容涉及饮食、运动、中医文化、营养保健、疾病防治等多个方面。
然而纵观这类节目,它们中不少都有一个基本相似的套路:一个身份模糊的养生专家使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讲解疾病预防知识吸引观众,然后再用隐蔽的“软广告”推销“神药”,最后再找来几个现场观众“饱含深情”地讲述产品的“奇效”。就这样,赤裸裸的广告宣传便悄无声息地搭上了颇具技术含量的电视养生节目这趟便车。
借助电视媒体宣扬和普及防病抗病的养生疗法本无可厚非,而且电视养生节目的涌现,从一定程度上也唤醒了民众对健康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提高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素养。令人遗憾的是,当下很多电视养生节目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少电视养生节目打着传播健康知识的幌子行广告之实牟利,对观众和消费者构成误导,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了电视正当节目的形象,实属不该。电视在非广告节目中传播健康理念、养生办法,本蕴含着某种公益的色彩、客观科学的价值理念,而广告节目往往与商业诉求关联。虽不能把商业诉求与虚假不实之词、假冒伪劣的产品画等号,但通过混淆广告和非广告类节目的界限搞“携带式”推销,误导消费者显而易见,其背后的动机、操作的过程及利益关系也都难免可疑,对相关产品更可能疏于把关验证。通过颇具传播力的电视节目传播,若不幸误导广大消费者购买、使用了假冒伪劣的药品、保健食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都不堪设想。
为什么变了味的电视养生节目屡见不鲜,这其中除了电视媒体盲目追求收视率的不良炒作和宣传外,还与相关部门对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过轻有关。早前,变味的养生类节目即便被查处也最多是罚点钱、限期整改等,等“风头”一过,这类节目又换个名字继续播出。就拿《杏林好养生》这档节目来说,其原来的名字叫做“中华好养生”,后来因为在多地被曝光或查处,于是就改成现在的名字继续热播,直到再次被叫停。对此种假借传播养生之道名义,行变相牟利之实的电视节目喊停实为必要。
电视台不是不能做养生节目,但前提是别为了经济利益挂羊头卖狗肉,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民众的身体健康,置起码的社会道德于不顾,把电视养生节目做成药品推销的平台。老百姓爱看养生类节目说明重视健康,正因为这种关注才需要得到最科学的指导。如果一味地追求收视率,追求“软广告”携带的利益,其结果不仅与自我标榜的节目宗旨背道而驰,更重要的是严重误导了广大消费者,甚至耽误一些患者及时就医,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笔者注意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通知中还指出近期将出台有关文件,对养生类节目予以明确规范,还电视养生节目一片净土。这,同样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