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书协 2025-08-14 15:09:54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淄博篆刻事业的繁荣发展,充分展示当前淄博篆刻艺术成就,特举办“淄博市第三届篆刻展”。
一、主办单位
淄博市书法家协会
淄博美术馆
淄博书画院
淄博印社
二、征稿对象
淄博籍或生活工作于淄博、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三、投稿须知
1、内容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内容,文白均可,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篆刻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篆刻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作品要求
(1)篆刻印蜕6—12 枚,边款不少于2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及释文装于信封内,用于编辑出版。
(2)印屏尺寸:138×35cm,一律竖式。
(3)来稿请勿装裱,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评选。
(4)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获奖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获奖及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及费用
(1)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
(2)征稿期间不办理换、退稿等事宜。
(3)投稿印屏不退稿。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4.填写信息
请在印屏作品背后右下方和印蜕信封上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四、评审
1.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由独立组织评审。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2.本次展览拟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3.评审组将对入展作者进行一定比例的面试抽查,严防代笔、代刻、抄袭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展览拟于2025年11月于淄博美术馆展出。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淄博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同时具备加入淄博印社的条件之一。
3.向获奖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1000元(税后)。
4.入展、获奖作者可以现场领取证书、作品集、奖金等。
七、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截稿
八、收稿地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商场路口三楼九方书画
收件人:焦健
电话:15615530796
邮编:255000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主办单位拥有入展作品的出版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淄博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淄博市第三届篆刻展组委会
2025年8月10日
【责编: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