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26-06-07 11:09:59
2026年6月5日上午“《法官的荣耀》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举行。座谈会由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尹永海主持,省广电局网络视听处处长李广昌以及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省评协宋法刚、牛光夏、李磊、刘强、倪自放受邀参会,他们多角度深入解读《法官的荣耀》,为推动山东微短剧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省评协副主席、山东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宋法刚教授认为《法官的荣誉》通过题材择选话题热点、叙事紧卡矛盾节点、主题聚焦社会痛点三者的艺融汇通实现了接地气、有逻辑、诉情怀的观看“爽点”。而这一爽点不仅满足了眼球经济和青年流量,而有着“国徽比我想象得重”“法律也是有温度”时代精神的彰显。如果在媒介演变进程的坐标系中审视微短剧这一艺术形式逐步成长的旅程,不难发现,《法官的荣耀》可以作为一个标杆和范本,提供一定旨归和意义参照。也希望山东微短剧在此基础上,开拓“法官”系列、“荣耀”系列等具备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的IP作品,抓住技术机会和政策机遇,创作出更加优秀的作品。
省评协副主席、山东艺术学院《齐鲁艺苑》副主编牛光夏教授认为,《法官的荣耀》是一部值得品鉴的现实题材主旋律优秀微短剧。它立足时代场景,以烟火气凸显真实质感,在百姓熟悉的烟火气中讲述新时代的中国故事。它既保留了现实主义创作关注现实社会和小人物命运的特点,又充分吸收了微短剧节奏快、冲突强的优势,在叙事张力中吸引观众进入故事、产生共情。其特色还表现在它以巡回法庭为核心意象,采用闭环结构完成新老基层法官的精神传承。这部剧证明了讲究品质、深耕现实才是微短剧行稳致远的制胜法宝。
省评协理事、山东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李磊教授认为,作为总局主推的“微短剧+普法”精品,《法官的荣耀》是山东微短剧融合创新的典型代表。作品兼具网络文艺、温暖现实主义与新大众文艺三重特质。其一,它采用微叙事、快节奏、强钩子的网络叙事形态,适配碎片化传播,依托多平台广泛推送,并凭借真实民生案件引发网友互动共鸣,实现有效普法。其二,作品践行温暖现实主义创作理念,直面乡村纠纷、不回避现实问题,严守法律底线,同时兼顾人情温度,以戏剧反转巧妙普法。其三,作品彰显新大众文艺特征,创作由专业团队主导、大众深度参与,近八成群演为本地村民本色出演,真实还原乡土生活,实现从“为大众创作”到“大众参与创作”的转变。
省评协副秘书长、山东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刘强教授认为,《法官的荣耀》是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026 年5月26号发布《“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实施方案》三个基本原则的贯彻与标杆般的践行。首先,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悬浮叙事回归人民大地。它创作起点来自人民,叙事主角是人民,情感共鸣来自人民。其次,它坚持守正创新,在“守正”中求“出新”,在“创新”中不“失正”。它以微短剧形态承载严肃主题,开辟了“微短剧+普法”的新赛道。创造了司法融入乡土的独特美学风格。在法治专业性与大众可接受性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再次,该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从“唯流量”到“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此外,该剧为微短剧行业至少提供了三点重要的经验和启示:选题要向深处挖,用真实对抗套路;制作要向高处看,用专业支撑品质;价值要向远处谋,用共情替代煽情。这部作品所体现的“方法论”——真诚面对生活、尊重创作规律、敢于在浮躁的行业中“慢下来”和“沉下去”,对于任何类型的微短剧创作者而言,都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省评协理事、齐鲁晚报文娱副刊中心副主任倪自放认为,《法官的荣耀》是微短剧精品化的有益尝试,作品叙事节奏非常快,但不代表不能像大剧那样保证叙事的完整。比如第三集《孤女不孤》,篇幅不长,故事不简单,精彩的叙事与鲜明的人物形象塑造,就像一部压缩版的二三十集的亲情剧,起到了大剧的叙事担当。微短剧《法官的荣耀》中的反转,全部来自于对法律、法规的呈现,比如验DNA,比如作为败诉一方的村长要承担费用,比如第五集中林助理出去打电话为这个事情的解决找到法律依据,都让整部剧集的叙事比较合理地回归到法律本身,也让剧中多次出现的关于国徽的台词不是轻飘飘的概念灌输。
最后,尹永海处长在总结中高度评价了《法官的荣耀》,提出要大力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加大对包括微短剧在内网络视听扶持力度,加速培养创作人才,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落户山东,积极引导广大创作机构积极拥抱数字科技,赋能产业发展,立足齐鲁文化资源,创作出更多更高质量的现实主义微短剧作品,为繁荣发展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贡献“鲁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