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山东大学生
数字影像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高校有关单位: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的通知》(鲁文联字〔2010〕20号)发出后,高校有关单位积极响应,众多大学生热情参与,大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了进一步丰富大赛的内容,提高大赛的社会影响力,经大赛组委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纪录片的作品长度
纪录片由10-20分钟以内改为50分钟以内
二、关于时间安排
为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应高校部分师生的建议,大赛报名截止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推迟至7月15日。
修改后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5日—7月15日,参赛作品报名阶段。
7月20日,各院系成立初评委员会组织初评并上报进入终评的作品。
8月份(具体时间待定),大赛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终评。
8月24日—9月24日,进入终评的作品在新华网和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展播,各高校大学生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9月下旬,获奖名单在媒体公示并举行颁奖典礼和获奖作品研讨会。届时,主办方将从北京邀请著名的电影艺术家和我省有关领导,向获奖者颁奖。
10月份,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赴部分高校展映本届大赛获奖影片。
三、关于在作品分类中增设“剧本创意奖”
为充分展示广大学生的创作能力,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原有作品分类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广告片(含公益片)、音乐短片的基础上,增加剧本创意奖,该奖主要针对以文字创作为载体,未拍摄成片的原创故事的文案策划、分镜头脚本而设置的,字数不限。
参加该奖的同学请在剧本首页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所在学校院系、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
山东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组委会
二○一○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