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6-03-11 09:52:02
日前举办的“2015全国电视剧年会”上,有关负责人正式提出,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并对网络剧审查做出一系列规定。
在我们的一般印象中,总认为相比于已经相当成熟规范的电视平台,网络可能在规范性等方面有所放松,也更良莠杂芜、鱼龙混杂。诚然,比之电视,网络更加丰富多彩,网络更加灵活多变,然而,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在恪守道德法律底线、宣扬正确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上,网络与电视并无二致。因此,此次有关方面强调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网络与电视的审查标准统一,应当成为网络时代的共识与常态。此言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可谓掷地有声。
网剧乃至网络的监管为何不能再等闲视之?
首先,网剧传播广度已经十分广泛,部分网剧传播范围之广、受众群体之大,与电视不相上下。此前,我们往往认为,电视是受众更多更广的传播平台,传播广度大意味着其自觉自律和接受审查监管的责任也就更重。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平台的传播广度早已突飞猛进,其传播范围之广超乎了许多人的想象。据媒体报道,一些热门网剧的总点击播放次数已经达到数十亿次,相当于全国人民平均每人都观看了这部网剧几次,如此传播数据令人震撼。这种情况下,网剧的监管审查务必引起重视,最终实现与电视标准统一乃是大势所趋。
其次,网剧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加强网剧监管审查,规范网剧传播制作,对于引导舆论风向、端正社会风气意义重大。当前,一些网剧传播广泛,导致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深受影响,不仅网剧情节人物等成为人们口中的热点话题,网剧中宣扬的一些价值观念和道德意识,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换言之,网剧的影响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休闲娱乐,而是触及了人们更深层次的思维与思想,逐渐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因此,网剧必须加强审查监管,使其中的糟粕内容得以剔除,更多地向公众传递正能量,对社会进步发挥有益的促进作用。
其三,网剧的“经济规模”已经不容小觑,牵涉众多的经济利益链条渗透其中,极易导致网剧因过分逐利而迷失方向,故而加强监管审查势在必行。由于传播范围广且影响力十足,当前网剧的营销体系初现端倪,通过广告、平台播放权及用户观看权等的售卖,网剧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未来很可能形成产业化格局。如果此时不果断加强管理,一旦日后网剧的营销模式趋于固定,管理整治难度必定随之加大。因而,及时积极地对网剧加强监管,避免网剧的营销方向误入歧途,既是有关部门应尽的责任义务,也是对网剧未来发展有益的前瞻举措。
“网剧,你看了没有?”在网剧飞速发展的当下,有关部门亟需加强对网剧及网络自制节目的管理,实现网络与电视的监管审查统一。事实上,不仅是网剧及网络自制节目需要提升标准,网络广告、网络直播、网络购物等时下广泛存在或流行的网络内容,同样需要提高监管审查标准,使其向更加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总之,互联网时代的网剧已经逐渐拥有了不逊于电视的传播广度和影响力,对其的监管不能再等闲视之,有必要以对待电视的严格标准管控网络内容,实现对网络空间的全面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