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时间:2023-09-12 17:37:16
9月6—7日,第十五届山东省摄影艺术展评选工作在济南举行。经过近5个月的征稿,截止至6月30日,共收到来稿4105件,共1.6万余张。经过评选委员会初评、终评认真细致的评审,拟入展作品140件。其中,纪录类等次奖15件,优秀奖47件;艺术类等次奖15件,优秀奖45件;创意和商业类等次奖6件,优秀奖12件。

现将获奖、入展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9月18日24时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举报。举报问题要求信息准确,事实清楚,并应告知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将根据举报材料开展调查。如举报情况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举报材料请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文联1123室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531-68978559。
以上拟获奖作者请于9月18日前将入展作品jpg电子版大图(用于展览)发送至协会邮箱sdsheying@126.com,组照须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作者名+作品名+类别+联系电话》,图片说明以word文件发送,并附邮寄地址。
终评委员会
主 任:范长国
委 员:杨越峦 王小川 许 国 荆 强
监审委员会
主 任:于惠东
委 员:刘 娟 袁寒松 郭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