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山东艺术网 2009-04-10 05:39:59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2009[1]号文件.
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艺奖发2009[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艺术院团,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意,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于4月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省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证书、奖金)。搞好这项工作,是我省文艺界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战略部署,激励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推动山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望各单位按照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奖细则的要求,认真、严肃、规范地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各门类参评作品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文联各艺术家协会(省文艺创作研究室)。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联(电话:0531-86059025)。相关表格可于山东艺术网下载,网址:www.sdwenlian.cn。(文件可下载、可转载)。
附件:
1、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
2、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
3、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个人作品申报表
第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集体创作作品申报表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