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山东艺术网 2013-05-13 09:14:17
鲁艺奖办发〔2013〕1号
关于“泰山文艺奖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文化部门及高等院校的艺术管理处室: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政府奖,是我省建立的鼓励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荣誉体系和激励机制。为推动“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激励各市、各单位更好地组织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和认真推选参评作品,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办公室设立“泰山文艺奖组织奖”,表彰在“泰山文艺奖”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连续三届(2011、2012、2013年)均参加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组织工作的各市、大企业文联及省直文化部门、高等院校的艺术管理处室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置
“泰山文艺奖组织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至6个单位。对获得“泰山文艺奖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标准
“泰山文艺奖组织奖”原则上是表彰具体负责组织“泰山文艺奖”作品创作及参评作品推选工作的处(局)级单位。
1、高度重视。把“泰山文艺奖”的评选组织工作作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贯彻评奖方案和细则,评选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2、精心组织。根据“泰山文艺奖”的奖项设置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运作,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力作;
3、积极推选。认真负责地组织作品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作品按评奖方案和细则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完成好呈报作品的初步筛选、审查工作。按名额要求和时间要求及时报送作品。推选作品质量高、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4、在连续三届(2011、2012、2013年)“泰山文艺奖”评选中,获奖总数在全省所有参评单位中名列前茅。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自2013年9月1日始至10月1日结束。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文艺部门及有关高等院校的艺术管理处室,可根据本单位在三届“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是三届“泰山文艺奖”组织工作及获奖情况总结报告,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寄送省文联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年底由“泰山文艺奖”办公室组织评选表彰。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办公室联系人:邵华芬、李冰洁
电话:0531—86059025、86059011)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