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山东艺术网 2011-04-18 02:24:26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按照《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山东省文艺界的政府奖。“泰山文艺奖”艺术类分设艺术作品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本届只评选艺术作品奖,参评作品应符合《总则》规定。
2、“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类涉及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等11个艺术门类及综合性艺术理论研究、艺术评论作品,包括著作、论文及报纸艺术娱乐栏目(版面)。因其门类繁多、形式多样,为便于把握标准保证评奖质量,按照著作、论文、栏目三种形式分届轮换进行评选。本届评选的对象是论文和栏目两类作品。
3、凡山东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鲁单位)的个人和集体正式发表的各艺术门类的艺术理论研究论文,可申报参选。
4、省、市级党报、生活类重点报纸主办的内容主要是艺术评论和文艺娱乐文章的栏目(版面)可申报参选。
5、本届参评作品限定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和出版的艺术理论研究论文及艺术评论、文艺娱乐栏目(版面)。本届不接受论文集参评。作品参评创作时限以首次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
6、所有已参评作品不得重复参加评奖。
7、凡已获“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和省社会科学奖的作品不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1、参评的艺术理论研究论文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本艺术门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发展。
2、参评的艺术评论文章要围绕国内外重大文艺思潮、文艺动态、重点文艺作品、重大文艺项目、重要文艺活动及时进行深刻的阐释、评述和宣传,对推动文艺创作实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积极作用。
3、参评的报纸艺术评论娱乐栏目(版面)要坚持正确导向、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发行量较大、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奖项类别、数额及奖金
艺术理论研究类作品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千元。
四、组织机构
根据《总则》规定,成立“第四届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类初评小组”负责初评工作。初评小组由7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
五、申报程序与名额分配
1、申报程序。报送作品须经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各单位(厅局级)、济南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山东省军区政治部、高等院校及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半岛都市报、山东商报、山东广播电视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青岛日报按分配名额经严格预选后,作为“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报送。省文艺创作研究室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2、名额分配。
(1)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各单位(厅局级)、济南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山东省军区政治部、省属高等院校及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半岛都市报、山东商报、山东广播电视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青岛日报,原则上推荐作品1-2件;
(2)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等综合院校可推荐3-4件作品。
六、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参评有关规定和条件填写《第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研究作品申报表》(一式3份),并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艺术理论研究著作需报原件5部;艺术理论研究论文及艺术评论文章需报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10份;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艺术理论研究及艺术评论文章,需报1份外文原件和一式10份的中文译文。报纸艺术评论栏目(版面),须报送原件一式10份。
2、各单位须于2011年6月1日前将作品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省文艺创作研究室,进行参评资格审核。
七、初评程序与方法
初评小组根据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和《总则》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认真、严格、严肃、规范的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初步推选出获得二、三等奖的作品,按1:3的比例差额推荐出一等奖候选作品。初评小组对通过初评的作品撰写评语及推荐理由。如申报的参评作品数量低于奖项设置数量的1.5倍,相应核减该门类奖项设置数额。初评结果经所有初评小组成员签字后报评审专业委员会进行复评。
八、奖项管理
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表彰,省评奖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颁奖。获“泰山文艺奖(艺术类)”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2、参评作品获奖后,相关资料收入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档案库”,由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3、本细则由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省文艺创作研究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邮编:250001 联系人:孙建章 电话:13791052118)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山 东 省 文 艺 创 作 研 究 室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