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山东艺术网 2008-09-03 03:30:50
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戏剧类评奖细则
( 试 行 )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鲁办发〔 2007 〕 29 号)文件规定,按照《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以下简称《总则》)要求,制定戏剧类评奖细则。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1 、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为全省文学艺术界综合性文艺奖。“泰山文艺奖”艺术类分设艺术作品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艺术作品奖每年评选一次,艺术突出贡献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参评作品、人员应符合《总则》规定。
2 、凡 2003 年 1 月 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由我省戏剧院团(含民营剧团)创作并演出的剧目(包括京剧、吕剧、话剧、山东柳子、五音戏、豫剧、山东梆子、歌剧、音乐剧等),均可以单位名义申报参加评奖。
3 、确认剧目创作时间以首次公开演出时间为准。
4 、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须是我省在职人员,主创人员系外省者不得参加评奖。与省外有关部门、人员联合创作的作品,由我省主创人员和单位申报评奖。戏剧类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音乐 、 演员、舞美、灯光等。
5 、鉴于戏剧作品创作投入大、演出周期长、积压作品多的状况,参评单位要充分考虑到首届评奖竞争激烈的因素,有的欲竞争一等奖的作品可放到下届申报。
6 、参评 艺术突出贡献奖者须为 山东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鲁单位)在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1 、参评“艺术作品奖”的主要条件:
( 1 )参评剧目应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创作品。
( 2 )参评剧目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和欢迎,演出应在 40 场以上。
( 3 )参评剧目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推荐、评选艺术突出贡献奖要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 1 )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自觉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
( 2 )艺术精湛,业绩突出,成为该艺术门类的业务骨干或领军人物。
( 3 )获得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及中国戏剧家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性文艺大奖一等奖 1 项以上,或获得省级宣传文化部门、省戏剧家协会组织评选的全省性艺术大奖一等奖 2 项以上。
( 4 )获得全国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表彰 1 次以上,或获得省级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表彰 2 次以上。
三、奖项类别、数额及奖金
艺术作品奖戏剧类设一等奖 2 名,奖金各 7 万元;二等奖 6 名,奖金各 3 万元;三等奖 7 名,奖金各 2 万元; 艺术突出贡献奖获奖者 1 名,奖金 5 万元。
四、组织机构
根据《总则》规定,成立“首届泰山文艺奖戏剧初评委员会” 负责初评工作。 初评委由 11 位专家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评委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
五、初评程序与方法
1 、申报程序:各市剧协应在市文联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本市院团申报工作。省直各院团、艺术院校可直接向省剧协申报。原则上各单位可申报 1 — 2 台节目,艺术突出贡献奖戏剧类参选人 1 名。省 戏剧 家协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作品。
2 、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填写《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戏剧作品申报表》(一式 3 份),剧目演出光盘三套 (视频格式为 AVI/MPEG/WMV ) ,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 份),主创人员(包括参评主要演员)身份证复印件( 3 份),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剧协推荐信 1 份。参评艺术突出贡献奖者填写《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份。
3 、申报时间:各单位须于 2008 年 7 月 15 日前将申报所需资料上报省剧协,进行参评资格审核。
4 、作品初评:初评委对参评的戏剧作品进行认真、严格、严肃、规范的评审,对通过初评的作品撰写评语。初评结果以打分或投票方式产生三等奖以上入选作品。
5 、根据《总则》要求,初评委推选 2 名艺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报省评奖委员会。
初评结果经所有初评委成员签字后报省评奖委员会综合评定。
六、奖项管理
1 、根据 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鲁办发〔 2007 〕 29 号)文件规定,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表彰,省评奖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颁奖。获“泰山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参评作品、人员获奖后,所报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收入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档案库”,由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3 、本细则解释权归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戏剧初评委员会及省戏剧家协会。
(省戏剧家协会地址: 济南市经六路 117 号 邮编: 250001
联系人:柴心记 电话: 0531-86059015 , 13953155281 )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戏剧初评委员会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